离婚启示录:如何公平分割由爸妈赞助的爱巢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七条

作者:林晓、卢丽玲

      想象一下,你正坐在一间豪华的律师办公室里,面前是一份离婚协议,而你的心思却在那由父母慷慨出资的房子上。突然,你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场分手,这是一场关于谁能带走咖啡机、谁留下猫、以及最重要的——谁能拿到房子的战争!

【条文索引】

第七条【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认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价值等事实,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出资或者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一方不同意竞价取得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出资来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等事实,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律师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第七条具体涉及婚姻期间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的出资认定问题,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的具体处理方式。该条款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另一种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在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如何处理这些房产的归属,并提供了相应的补偿机制。

      第七条已经为这种情况提供了明确的游戏规则。无论是你的父母还是对方的父母,谁掏的钱买的房,这条规定都能帮你理清楚。如果双方父母都有出资,那么分手时就要公平地处理这块“爱的遗产”。

     这就像是一个家庭版的“谁是百万富翁”,只不过这次的奖品是你们的爱巢。而且,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法院将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他们应得的部分——没有人会空手而归。

【社会意义】

      通过明确父母出资购房的财产归属规则,减少了离婚时关于房产分割的争议和纠纷,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确保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得到尊重和保护,鼓励家庭支持子女婚姻生活,同时也保障了父母的财产权益。通过合理的补偿机制,确保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双方的权益得到公平对待,从而体现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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