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君律师代理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获赔超360万元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保险公司赔了350万元,还能要回来吗?张玉君律师一文看懂“保险代位求偿权”


01

一场火花引发的350万元理赔案

天平之下,每一笔该赔的钱,都应有迹可循。

一场切割作业溅起的火花,烧掉了一间厂房,也烧出了一笔350多万元的理赔单。

保险公司按约赔完这笔钱之后,非但没“认栽”,反而把350多万元连本带利全追回来——合计超360万元。

这不是爽文剧情,而是广东辉耀律师事务所张玉君主任律师亲办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案号:(2025)粤0606民初*****号)。

今天,用这个真实案例,把“保险代位求偿权”掰开揉碎讲清楚,它是什么、怎么操作、企业和保险人都该注意什么?



02

保险一场切割火花,点燃的是一

场横跨三年的追偿大战。

一场切割火花,点燃的是一场横跨三年的追偿大战。

把时间拉回2022年10月30日。

佛山市顺德区一间彩瓦厂房突发火灾,经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认定,起火部位在厂房东墙面第四柱附近——某设备经营部雇请的施工人员王某某,在夹层切割铁架时,飞溅的火花掉落到地上的编织袋上,引燃成灾,厂房、设备严重损毁。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某管理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双方共同委托佛山某保险公估公司评估损失,2024年7月29日出具的《公估报告》认定:保险责任成立,扣除残值、免赔额后,保险公司应赔偿3504994.15元。

2024年9月27日,被保险人签署《赔付意向及权益转让书》,把追偿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10月28日,350多万元赔款到账。

钱赔了,但这事没完——真正该为这场火负责的人,还没买单。保险公司决定:行使代位求偿权,追!

Q

公司都赔钱了,凭什么还能要回来?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也就是——保险公司替被保险人先“垫付”了赔偿款,然后自动“接棒”被保险人,拿着向真正肇事方索赔的权利继续去追债。

被保险人把追偿的“接力棒”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跑完全程,把损失从真正的责任人手里追回来。

这也是保险行业控制赔付成本、打击“甩锅”的核心制度:谁闯的祸,最终就该谁买单,不能让保险公司当冤大头


03

找谁赔?怎么赔?

火灾事故里,责任主体可能不止一个:厂房建设方、出租方、承租方、设备安装施工方、施工人员……个个都可能沾边,也可能个个都想“甩锅”。

张玉君律师团队的策略很清晰:先全面梳理责任主体,再逐一锁定过错。

经过层层穿透,责任链条浮出水面:

· 起火的彩瓦厂房由某管理公司建设——未办理报建手续,也未通过消防验收;

· 厂房出租给某塑料厂,后经三方协议,承租方变更为某模塑公司;

· 某模塑公司与某设备经营部签订《起重机销售安装合同》,由设备经营部负责安装施工;

· 设备经营部雇请王某某等人进场,王某某切割作业时引发火灾。

三个环节,三个过错方:

1. 设备经营部及雇员:明知现场有编织袋等易燃物,却未提前清理、未做防护,是火灾的直接原因——主责。

2. 模塑公司:合同约定其有清理施工车间机械及杂物的义务,但事发时现场没清——次责。

3. 管理公司:厂房未报建、未通过消防验收,防火间距不达标,火势蔓延失控——也要担责。

04

判决落定:保险人合计获赔超360万元

法院综合各方过错程度、对火灾起因及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作出如下认定:

· 某设备经营部及经营者承担85.5%责任,赔偿2996770元及相应利息;

· 某模塑公司承担9.5%责任,赔偿332974.44元及相应利息;

· 某管理公司自行承担5%责任。

两笔赔偿合计3329744.44元,自起诉之日(2025214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的利息,总获赔金额超过360万元。

一个细节也值得注意:公估费155581.03元,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认定——这是保险公司为理赔支出的成本,不属于被保险人因事故所受损失,因此不在代位求偿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05

这个案子,给三类人划重点

一场普通的切割作业,因为一时疏忽,酿成350多万的巨额损失,这个案例最大的价值,不在“”,而在“”。

被保险公司:

· 赔款到账≠案件终结。积极行使代位求偿权,追回损失;

· 事故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委托公估、及时赔付,才能顺利行使追偿权;

· 别超过法定诉讼时效。

给企业:

· 施工、安装、外包,合同里把安全责任写清楚,拒绝口头约定;

· 对施工方安全措施要有监督,不能当甩手掌柜;

· 作业现场的火源隐患,及时清除;

· 建筑物办理报建手续、通过消防验收。

各施工单位与作业人员:

· 动火作业前,先把身边可燃物清干净,这是保命的操作;

· 消防器材配备到位,专人安全监护安排上。


06

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常见问题一次说清


Q1

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能行使代位求偿权?

A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①保险事故由第三者的损害行为造成;②保险公司已向被保险人实际支付赔偿;③追偿金额不超过已付赔偿金额。

Q2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那里拿到赔偿,保险公司还赔吗?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也就是说,不能“两头拿”。

Q3

代位求偿追回来的钱,归谁?

A

归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追偿权,是以其已赔付金额为限、代位取得的。被保险人未受偿的部分,仍可自行向第三者索赔。

Q4

企业遇到保险理赔、追偿纠纷,该找谁、怎么办?

核心是“证据+时效+专业”: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保留公估报告和往来文书,并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涉及复杂责任划分和多方过错的,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

Q5

保险公司追偿成功的关键是什么?

证据扎实、责任主体梳理清楚、过错认定有据、诉讼时效可控。

一次疏忽,付出350万的代价;一份专业,挽回360万的损失。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公司控制赔付成本、实现“止损回血”的重要制度;也是每一个企业主、施工方都该补的一课——风险意识,永远比事后补救更便宜。

如果你正面临保险理赔、代位追偿或相关合同纠纷,欢迎联系广东辉耀律师事务所。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公开裁判文书及办案材料,具体案情以生效裁判文书为准;个案情况不同,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辉耀简介




 广东辉耀律师事务所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的核心地带——万科金域滨江广场18座38楼,律所会客及办公面积达一千多平方米,这里不仅是业务的中心,更是智慧与创新的摇篮。优雅舒适的办公环境与先进的数字化、网络化办公设施相得益彰,为团队的高效协作和卓越服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辉耀律所立足于佛山,辐射粤港澳大湾区,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法律服务,辉耀律所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专业为基石”的服务理念,致力于成为顺德乃至全国范围内法律服务行业的佼佼者。我们坚信,通过不懈努力与持续创新,定能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共同开创更加辉煌的未来。(同时也诚邀各方英才加盟)

END.

NEWS

秀米XIUMI

微信号丨huiyao25552188

咨询☎️丨0757-25552188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德胜中路13号万科金域滨江广场18栋38层。

关于作者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