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打赏16万仅判返4万:未成年人打赏不是“全额必退”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近日,某法院审结一起备受关注的未成年人网络打赏案:14岁初中生趁外婆熟睡,偷刷人脸完成验证,3个月内在社交平台打赏共计16万元。家长起诉要求全额返还,法院最终判决平台仅需返还4万余元。

这一判决明确打破“未成年人打赏必全退”的误区,无效≠全退,过错要分担。

一、案件核心事实


•未成年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打赏与其年龄、智力明显不符;

•未经监护人同意且未追认,打赏行为依法无效;

•监护人长期缺位、外婆未妥善保管人脸与支付信息,监护存在重大过错;

•平台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身份核验与异常消费风控,存在次要过错。

法院按过错比例,判令平台返还约四分之一款项。

二、法律要点解读


1. 8周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大额打赏未经监护人同意/追认,行为无效,平台应返还财产。(《民法典》第19条、第145条)

2. 无效后按过错担责

民事行为无效后,各方按过错承担责任。监护人未尽监管义务,需自行承担主要损失;平台未尽未成年人保护义务,承担次要责任。(《民法典》第157条)

3. 平台需履行三项义务

身份核验、消费限额、异常交易预警;未落实将承担相应民事与行政责任。

三、给家长与平台的提醒


家长必做

•管好人脸、密码、银行卡,不向未成年人泄露支付信息

•严控手机使用与消费权限,开通支付提醒

•发现大额支出及时固定证据,优先协商退款

平台责任


•强化实名与人脸核验,严防冒用

•对高频、大额消费设置强制核验与冷静期

•建立未成年人快速退款通道

四、律师提示


     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依法主张退款,但监护不能缺位。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不保护“疏于监护的行为”。平台与家庭均应守好防线,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律所简介

广东辉耀律师事务所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的核心地带——万科金域滨江广场18座38楼整层,律所会客及办公面积达一千多平方米,这里不仅是业务的中心,更是智慧与创新的摇篮。优雅舒适的办公环境与先进的数字化、网络化办公设施相得益彰,为团队的高效协作和卓越服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辉耀律所立足于佛山,辐射粤港澳大湾区,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法律服务,辉耀律所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专业为基石”的服务理念,致力于成为顺德乃至全国范围内法律服务行业的佼佼者。我们坚信,通过不懈努力与持续创新,定能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共同开创更加辉煌的未来。(同时也诚邀各方英才加盟)


微信号丨huiyao25552188

电话丨0757-25552188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万科金域滨江广场二期18座38楼整层

本文作者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